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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010300035,00.html

2006.01.03  中國時報
通譯任用怪象 竟然不考翻譯
曾薏蘋/台北報導


    九十四年度司法院編制的通譯員額有二四○名,近九成幾乎是客籍人士,
由於沒有受過特殊語言訓練及認證,面對台灣逐漸朝向新移民社會,
法院通譯多半不「通」也不「譯」;法界人士更笑稱,
通譯已淪為法庭上專按錄音機的「機器」。

    法院通譯是很專門的工作,但台灣通譯任用規則,已有二十多年沒有修改。
司法院人事處指出,只要符合一般行政職系的公務人員,即有任用資格。
換句話說,常碰到需要為外籍人翻譯的通譯人員,卻不用考核
英、日、越、泰、印等多國語言的通譯。司法院不諱言,
目前的通譯大多由法警、錄士或工友轉任,

因為拿的薪水與工作繁重的書記官差不多,不少書記官為了工作輕鬆,乾脆轉調通譯。

立委高思博指出,外交部曾為翻譯一份葡萄牙文文件找不到人,
他才知道原來公務體系,這種人才竟如此缺乏。

    高思博強調,日前發生的高捷泰勞案,因為此案已演變為眾所矚目的案件,
肇事的外勞,自然會有泰國辦事處協助聘請專門翻譯陪同偵訊,但是一般的外勞,
根本不可能享有這樣的權利。

    台灣外籍新娘已經突破六十萬人,賽珍珠基金會為解決通譯人才荒,
已開始訓練一批通譯人才,協助外籍新娘打官司。賽珍珠基金會執行長柯宇玲表示,
這批通譯約有二十多人,但法律術語艱澀、難懂,不是每個會說外語的人,
都能將這些法律名詞翻譯得很真實,目前這批通譯人才已開始在法院旁聽、學習。

    不過她強調,這群通譯不屬於法院編制人員,協助出庭翻譯,
還是要面臨簽名為證的情形,大家都覺得,負擔的責任太重了;
一旦翻譯的有問題,可能也會吃上官司,除非碰到緊急個案,
否則目前只做口譯的訊息告知,及意思傳達,不做書面翻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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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學期很難過的口譯課,台灣日文口譯號稱第一把交椅的楊承淑老師也在課堂上提過
法庭通譯一場薪水只有500元,不包吃跟交通費,而且法律很難若要簽名為證更是吃力,
難怪這方面沒人才。有錢的話,越多人才應該就會越多吧。
不過不在乎錢的話,老師說去學經驗很好。
去日本的話也一定要去法院*玩*,見習一下,
還大力推薦要去聽刑法的案子,免費又有趣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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